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能源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太原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智能矿山有限公司、山西科达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精英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金江、李首滨、于向东、王凯、李石岩、鲍文亮、付、王学斌、李志强、马建民、袁晓明、凌建斌、张春英、柳全、姜雨舵、张君等。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煤矿的架构,以及建设智能煤矿时地质保障、采掘系统、辅助生产系统、矿井安全、信息系统及经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将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机器人、智能装备等与现代煤炭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实时互联、分析决策、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协同控制的智能系统,实现煤矿开拓、采掘(剥)、运输、通风、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过程的智能化运行。
应用人工智能、工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使工作面采煤机、液压支架、输送机(含刮板式输送机、转载机、、可伸缩带式输送机)及电液动力设备等形成具有自主感知、自主决策和自动控制运行的智能系统,实现工作面落煤、支护、运煤作业工况自适应和工序协调控制。
智能煤矿建设以信息系统(含基础设施)为基础,以网络安全为保障,以数据平台为支撑,以地质保障、采掘系统、辅助生产系统、矿井安全、经营管理各个业务模块的智能化建设为主要内容,实现煤矿各要素和流程的全面感知、实时互联、分析决策、自主学习、动态预测、协同控制。
6.1.2 应实现矿井资源/储量、可采煤层、断层构造、水文地质、瓦斯地质、工程地质、开采条件等应用可视化,指导优化矿井安全高效绿色建设与生产。
6.1.3 应创建高精度三维地质模型、超前识别地质构造、开采条件异常,为优化开采提供地质保障。
6.1.4 宜智能感知采掘过程中工程地质与标志地质的差异,自动优化高精度三维地质模型,实现数据与模型的双向联动。
应实现对探放水作业过程的钻孔数量、钻孔位置、钻孔角度、钻孔深度、终孔位置、钻杆钻进速度等钻孔数据的智能感知、分析、验收功能。
应实现对瓦斯抽采作业过程的钻孔数量、钻孔位置、钻孔角度、钻孔深度、终孔位置、钻杆钻进速度,孔内压裂、割缝、造穴等特殊工艺间距、时间、质量,孔内筛管长度、封孔长度、质量,抽采率等数据的智能感知、分析、验收功能。
7.1.2 液压支架应配备电液控制系统,跟随采煤机在全工作面范围自动完成支架伸收护帮、移架、推溜、喷雾除尘等动作,应具备远程控制、支架全姿态监测功能。
7.1.3 刮板输送机应具有机尾链条自动张紧、断链实时监测报警上传、故障诊断,宜具有煤流负荷检测及其协同控制功能。
7.1.4 乳化液泵站应具有流量调节功能,实现高压自动反冲洗、自动配比补液,高低液位自动控制,实现对乳化液的浓度监测;工作面采用远距离集中供液方式为采区内主要设备供液,减少设备列车长度和重量,并可重复服务多个综采工作面。
7.1.6 综采工作面设备应实现集中、就地和远程控制,实现采煤机、液压支架、刮板输送机协同控制,主要生产流程实现一键启停。
7.1.10 应配备工作面自动巡检机器人,实现工作面设备运行状况、开采环境、煤流状态的例行巡检和异常情况实地巡查。
7.2.2 设备应具备无线遥控、远程监控、可视化集中控制、记忆截割、人员接近识别、健康诊断,以及工作面环境状态识别及预警功能。
8.1.1 主通风机应具有一键启停、反风、倒机功能;具有运行风机故障自动倒机功能,备用风机定期自检及故障诊断功能。
8.1.2 主通风机应具有在线监测功能,监测供电参数、运行状态、风量、风压、振动、温度等工况参数,以及风机房配电室温湿度、烟雾等环境参数,具备故障诊断与预警功能。
8.1.9 局部通风机应具有故障自动切换功能,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局部通风机能正常通风。
8.1.10 应具备远程监测局部通风机运行状态、环境瓦斯浓度和末端风量功能,并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8.1.17 宜采用先进的三维通风模拟技术解算并分析矿井通风网络;根据矿井通风网络参数变化,自动调节通风设施(如风门、风窗等),实现矿井风量的合理分配,并保持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
8.2.1 带式输送机主驱动应采用软启动装置,具备软启动和无级调速功能,多点驱动实现功率平衡。
8.2.2 如有井底缓冲仓则其煤仓煤位应可准确测量,且其给煤机能受带式输送机控制系统的自动控制。
8.2.5 运输巷宜配备沿线巡检机器人,远方监控沿线视频巡视、跑偏、烟雾、瓦斯、托辊温度、撕带和煤流等状态。
8.2.7 应具有煤量控制的调速功能和具有上煤仓煤位与带式输送机运行闭锁功能,实现装煤自动化。
8.2.8 应具备地面和就地集中控制,地面生产中心具有皮带系统状态、参数和视频显示并集中控制。
8.2.10 宜实现主煤流井下固定岗位无人值守,沿线无人作业,地面无人监控,系统智能化经济运行。
8.2.11 提升机应具有实时在线监测功能,能监测供电、制动正压力或油压、振动、温度等工况参数及行程、位置、速度运行状态,具备钢丝绳芯与闸瓦间隙监测功能,具有故障诊断与预警功能。
8.2.13 主井提升机宜实现无人值守,配置自动装卸载系统,具有自动选择方向开车、自动控制全程速度及按照预设速度图自动控制完成一个提升循环(自动加减速、到达爬行段自动转入爬行,自动停车)功能;无人值守提升机房宜配置门禁系统及机器人巡视装置,并应设专人巡视。
8.2.14 副井提升机应配置打点信号、自动操车系统,应按照预设速度图自动控制完成一个提升循环(自动加减速、到达爬行段自动转入爬行,自动停车)功能。
8.3.1 辅助运输设备应能实现精确定位,具备无线调度通讯、信息传输、安全监控、故障诊断、自动停车等功能。
8.3.2 采用单轨吊进行运输,物资、车厢的装卸及运输过程应实现自动化,若为点到点固定线路运输,宜采用无人驾驶。
8.3.4 采用无轨胶轮车进行运输,应能实现智能调度,若条件具备,车辆宜具备路径智能规划、环境识别、智能调度等功能,实现辅助驾驶或无人驾驶。
8.3.5 采用多种运输方式进行混合运输,应符合MT/T 1167 的要求,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接替宜为自动化换装。
8.3.6 运输物料应建立编码体系,实现物料的集装化,物料装卸应实现自动控制,能够和煤矿仓储管理系统对接,实现物料运送全过程的信息化闭环管控。
8.4.1 矿井供电系统应具有智能防越级跳闸保护,跳闸保护应符合NB/T 10051 的要求。
8.5.2 应具备水仓水位、排水流量、设备运行工况、环境参数、安防、消防等在线监测功能,具有设备故障诊断分析、安全预警预报功能。
8.5.3 应具有负荷调控和管网调配功能,应能根据用电峰谷、水仓水位、矿井涌水量合理选择水泵启停数量和管路运行数量。
8.5.9 抗灾强排系统应具备地面集中监测与控制功能,并具有水仓水位、电机贫水、电机温度、过电流等综合保护功能。
9.1.1 人员单兵装备应具备所处环境参数的实时采集功能,且能显示本地和远程环境参数;应具备无线语音通话功能;应具备实时视频采集、上传,及调看远程视频的功能;应具备精准定位功能;应具备危险状态下逃生信息的实时获取功能;应具有应对各种灾害的可靠逃生装备。
9.1.2 矿井环境参数的实时监测信息应具有与人员单兵装备(维持单兵装备的电量不得低于48 小时)进行实时互联、音视频通信的功能;单兵设备应具备人岗匹配的生物特征识别,作业过程中岗位操作指引的语音提示;具备近感探测功能,实现人员非法进入和违规误入危险区域自动预警以及采掘工作面等重点场所、关键岗位人员三违行为的自动识别;井下所有区域的安全状态实时评估及预警信息具有与人员单兵装备进行实时互联,音视频通信的功能。
9.1.3 井口应具备智能检身功能,当有人员未携带定位卡、自救器及未按规定佩戴个体防护用品、一人多卡、人卡不一致、饮酒、携带违规物品、证件过期、安全考核不合格、违章停工人员,入井时能够自动识别并进行预警。
9.1.4 宜对井下边缘死角单岗作业人员进行定位监控,超过一定时长无变动进行预警;宜对井下人员入井时间进行自动统计预警。
9.2.4 应具有设备故障数据库,能对设备各部分的健康状态进行实时评估,为设备故障原因判断提供辅助决策。
9.3.1 根据矿井的灾害类型,应具备相应灾害的实时在线 应具有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功能,数据突变识别功能,并具有对安全状态进行实时评估的功能,监测异常信息可自动推送至单兵系统、广播系统和地面煤矿信息化综合监控系统平台。
9.3.3 应能根据灾害监测数据、数据突变情况与评估信息,智能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9.3.4 应能根据灾害监测数据、数据突变情况与评估信息,自动制定相应的防害(灾)及降害(灾)方案。
9.4.1 应具有完善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并实现信息化管理。9.4.2 应能够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自动进行风险的日常管控。
9.4.7 应具备手持终端现场检查能力,实现隐患排查任务的自动派发、现场落实、实时跟踪及时闭环管理。
9.4.9 学习培训管理应具有员工在线学习、在线考核功能,并将员工技能掌握情况与下井考勤进行关联。
10.1.1 有线主干网络应采用矿用以太网技术,符合IEEE 802.3 协议,带宽10000Mbps 及以上,支持Ethernet/IP、PROFINET、MODBUS-RTPS、EPA 等工业以太网协议。10.1.2 无线主干网络应采用主流高速带宽4G、5G 无线通信技术,WiFi 系统宜采用802.11ax 标准;支持井下移动语音通话、无线数据和视频等信息共网传输。
10.1.3 二级交换接入网络应采用100Mbps 以上工业以太网;具备组环功能,可形成子环,网络自愈时间小于30ms,能通过以太网电接口或光接口接入矿井主干网络;矿用二级交换接入网络设备支持Ethernet/IP、PROFINET、MODBUS-RTPS、EPA 等工业以太网协议,交换机应符合GB 51024 要求。
10.1.4 矿井低速无线网络应采用LoRa、ZigBee 技术,基站具备低速无线网络网关功能接入功能,数量不小于256 台,节点接入数量不小于26 万个,基站同时通信节点数不小于1024 个;无线m,传输带宽在通信距离以内不小于1kbps。
10.1.5 总线、CAN、PROFIBUS、LONWORKS、FF 等;采用电缆、光缆等传输介质,采用树形、环形、总线形、星形或网络结构。
10.1.6 融合通信应支持低速无线通信组。
|
版权所有:杏彩体育平台app(杏彩·中国)官网登录入口 电话:0359-2500157 传 真:0359-2513669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工业园振兴大道 杏彩体育平台app
|
|